程序防衛機制:阻斷濫訴者的信息滲透

最近處理一宗特殊的濫訴案件。對手因愛慕對象拒絕會面,遂藉由提起各類訴訟,利用國家機器的傳喚機制,強迫對方出庭應訊,只為見她一面。受害者不斷搬家,對手便不斷提告,迫使檢察官發動調查,讓司法體制成了合法的追蹤工具。

這類行為因無尾隨或送禮,無法適用跟蹤騷擾防制法;因雙方從未交往過,亦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。雖然女方最終皆獲不起訴處分,但也因此陷入精神耗弱。

這不是情感糾紛,這是利用體制進行的程序寄生。

應對此類惡意濫訴,在程序發動反擊前,首要任務是啟動防衛機制,封死個資破口。此類對手常企圖透過閱卷,在起訴書或答辯狀中搜集你的身分證字號、生日與全新住址。你在出庭或遞交書狀時,必須立刻啟動防禦機制:


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242 條第 3 項規定,具狀聲請限制對造閱覽特定卷宗。向法官陳明對造具備惡意,防止其利用閱卷侵犯隱私、延伸騷擾。法院裁定准許後,將依法遮蔽敏感個資。

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133 條規定,直接指定「委任律師事務所」或特定親友地址為送達代收人。未來所有司法文書一律外寄至代收點,徹底斬斷對手刺探實際住處的機會。

商場與情場皆無童話。盲目躲藏只會暴露出更多破口,唯有依憑體制築底,才能讓惡意在防線前原地解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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